中新經緯11月8日電 石家莊市住建局8日發布《關于加強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管的公告》明確,11月8日后出讓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形象進度達到封頂后,方可辦理預售許可審批手續。
石家莊市住建局表示,為進一步規范石家莊市房地產開發秩序,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實力不足導致項目延期交房甚至“爛尾”風險問題,經市政府同意,現對商品房預售許可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公告稱,按照“新項目新辦法、老項目老辦法”的原則,2021年11月8日后出讓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包括納入房地產解遺、爛尾樓、專項整治臺賬和納入歷史遺留的城中村、舊城改造臺賬項目),傳統建筑預售許可形象進度由設計總層數的三分之一提高至主體封頂。
同時,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和中央商務區商品房項目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公告還明確,預售形象進度調整后,涉及預售資金監管等監管措施將相應做出調整。(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內容搜集整理于網絡,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說法或者描述。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其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證或者承諾,并且本站對內容資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請讀者自行甄別。如因文章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郵箱:43 520 349@qq.com 進行刪除處理,謝謝合作!